IT之家1月10日消息,一家計算機公司近日起訴谷歌,指控該公司AI處理器侵犯其兩項技術專利,索賠70億美元(當前約501.9億元人民幣),在庭審過程中修改為索賠16.7億美元(IT之家備注:當前約119.74億元人民幣)。
這起訴訟原告是奇點計算公司(Singular Computing)的計算機科學家約瑟夫?貝茨(Joseph Bates),他告訴陪審員谷歌抄襲了他的技術,并將其用于人工智能開發(fā)。
貝茨的代表律師凱里?蒂姆伯斯(Kerry Timbers)稱,在2010年至2014年間,谷歌和貝茨曾討論過合作前景,貝茨討論了他的人工智能支持芯片,如何驅動人工智能處理。

貝茨指控谷歌抄襲了他的創(chuàng)新成果,并將其用于張量處理單元(TPU)。蒂姆伯斯表示谷歌基于其技術成果,開發(fā)了TPU,用于谷歌翻譯、谷歌搜索、Gmail和其他服務在內的各種服務。
TPU主要用于面向消費者的設備,如筆記本電腦或智能手機,谷歌也將其用基礎設施中,這些處理器可提供強大的計算能力,以運行上述人工智能服務所需的人工智能和ML算法。
該律師展示了谷歌內部的郵件往來,其中現(xiàn)任首席科學家杰夫?迪恩(Jeff Dean)稱貝茨的想法“非常適合”在谷歌開發(fā)人工智能。
蒂姆伯斯進一步補充說,谷歌在2016年推出了第一代人工智能處理器,能夠進行廣告推薦、內容生成和語音識別。
然而,第2版和第3版侵犯了Singular Computing公司的專利權,因此,訴訟應該進入審判階段。
谷歌的律師羅伯特?范內斯特(Robert Van Nest)在辯護時說,貝茨是一個“失望的發(fā)明家”。據(jù)報道,他曾與meta Platforms ChatGPT、亞馬遜公司和微軟公司分享過自己的想法,但都沒有成功。
谷歌已要求美國上訴法院駁回該訴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