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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基本資料信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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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專題采用補助、貼息2種方式:
1. 對符合融資租賃、擔保費(保證保險費)補助條件的申報單位,根據企業(yè)融資租賃費用、擔保費(保證保險費)按一定比例(原則上融資租賃費用按照不高于同期銀行貸款基準利率核算,擔保費按照不高于廣東省平均年化擔保費率核算)確定補助額度,單個方向單個企業(yè)補助金額最多不超過100萬元。
2. 對符合貼息條件的申報單位,根據貸款金額按一定比例(原則上不高于同期銀行貸款基準利率)確定補助額度,單個方向單個企業(yè)補助金額最多不超過100萬元。
支持中小微企業(yè)拓寬融資渠道,鼓勵企業(yè)利用銀行等金融機構的融資加快發(fā)展。
(一)共性條件要求
1. 申報單位應在廣州市行政區(qū)域內設立、登記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(不包括房地產企業(yè)、金融企業(yè))。
2. 申報單位對申報項目及申報資料的真實性、完整性、合法性和可行性負責。項目推薦部門應加強審核,對申報項目和申報材料的真實性、完整性負責。
3.符合工信部等部門聯(lián)合下發(fā)的《中小企業(yè)劃型標準規(guī)定》(工信部聯(lián)企業(yè)〔2011〕300號)的中小微企業(yè)標準。
(二)各方向的個性條件要求:
1. 申報單位在2018年4月1日至2019年12月10日期間,首次獲得銀行貸款,且該筆貸款此前未享受市級貼息。
2. 2018年4月1日—2019年12月10日期間企業(yè)獲得成立以來的首次融資的有效證明(以人民銀行征信系統(tǒng)登記記錄為準);
3.與銀行簽訂的貸款合同、貸款到賬記賬憑證、原始憑證等有效憑證(復印件);
4. 已支付利息的記賬憑證、原始憑證等有效憑證(2018年4月1日—2019年12月10日)。
10月25日-12月10日
申報免費咨詢熱線:135-3946-1195